据法制日报 清华大学、“总裁班”、身价千万的公司老总、办学合作者揭内幕,当这几个看似无关的关键词碰撞出“火花”时,情况会怎样?
培训班“挂羊头卖狗肉”
事情还得追溯到一年前。2008年1月,辽宁省沈阳市一家贸易集团总裁于博花了3.7万元后,成为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举办的“总裁班”学员。开班后,招生广告中承诺的林毅夫、郎咸平等多名专家、学者均未到场授课。而且,教师整体素质不佳,原定60人的小班“增肥”为170人的大班,教学组织管理混乱、授课时间严重不足。
同年10月,于博以个人名义,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 因为所提供的“总裁班”招生宣传的网页资料,不是从清华大学及其继续教育学院正式的网站上下载的,清华大学否认与这些网站存有合作关系,所以证明不了清华大学在招生过程中进行了虚假宣传;而对于研修班教学质量到底怎样才算合格,缺乏一个明确的判断标准,针对他提出的教学质量问题,清华大学已进行了答复和整改,所以,法院认为“并不足以认定清华大学构成违约”。
神秘人物揭内幕
就在于博为如何搜集更多的证据以备上诉之需时,张某,这位某知名大学“变革管理与领导潜能开发高级研修班”项目负责人,除主动联系到于博表示声援外,还准备和与自己有培训协议关系的那所大学对簿公堂。作为合作方,他具有揭开高级研修班头上“神秘面纱”的能力和“资本”。
于博的诉讼、张某的现身,将以往各取所需、你情我愿的继续教育,一下子推到社会放大镜下。而且尽管名校“总裁班”如今已是多如牛毛,但被推上法庭的,清华大学继续教育总裁班拔了个“头筹”。
“他们做到了几点呢?据我所知,有的学员一天课也没上,也拿到了结业证书。在整个过程中,培训中心基本上只做了两件事:盖章和收钱。就连那张鲜红的结业证书外壳都是我花5元钱从小卖部买来的。”张某有些愤愤地说。不过上“总裁班”的,大多数是成功人士,希望借此结交一些生意上的朋友,这本身也是这类培训班的一个卖点
然而,在“于博诉清华大学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”中担任清华大学代理人的陈建民教授向媒体坦言:“实事求是地讲,现在大学应该在多大程度上承担继续教育的义务,对继续教育应该怎样管理,是整个教育界要思考的问题。”